(連云港市疫情防控第13號通告)
江蘇省人民政府決定,自2020年3月27日24時起,將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由二級響應調整為三級響應。當前國內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但境外疫情加速擴散蔓延。為做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取得積極成效,現將我市有關應急響應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面恢復交通運輸。所有城鄉道路恢復暢通。恢復暫停運營的道路客運和城市、鎮村公交以及出租汽車(含網約車)等運輸服務。全面實施健康碼綠碼通行政策。火車站、汽車站、機場、碼頭等場所開展健康碼查驗、體溫監測、異常情況登記和規范處置等工作。
二、全面推動企業復工復產。在防控和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對出入人員體溫檢測和查驗健康碼前提下,支持企業全面恢復生產經營。
三、有序恢復開放生活場所。商場、超市、農貿市場等生活必需類場所及飯店、賓館等生活服務類場所,在落實個人防護、健康碼查驗、體溫檢測、消毒通風、限流疏導等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開業經營。影劇院、劇場、KTV、酒吧(茶吧)、歌舞廳、網吧、麻將館、棋牌室、電子游戲室、洗浴中心、足浴等空間相對密閉、人員相對集聚的經營性場所暫緩對外開放。
四、全面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在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盡快恢復所有醫療服務項目,多渠道滿足群眾就醫需求,開展預約掛號,引導患者分時段就診,減少人群聚集。門診部、個體診所不得截留發熱病人。設置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及時開展病例篩查檢測,對疑似病例立即進行單間隔離。全面恢復預防接種服務。
五、做好開學復課工作。根據省、市教育部門復學復課工作統一部署安排,各級各類學校分批次、錯峰開學。按照《關于做好全市學校開學工作的通知》(連肺炎學校防控〔2020〕18號)要求,嚴格落實開學前和開學后各項防控措施。
六、落實社區綜合防控。充分發揮社區力量,實行網格化管理,做好健康教育、信息告知、人員排查管理、環境衛生治理等工作。對入境來(返)連人員和高風險人員,全面開展排查和登記申報,切實加強因特殊情況居家隔離觀察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落實“四包一”管控措施。無疫情小區、村全面恢復社區常態化管理,小區居民和租住戶憑健康碼綠碼出入,無需測體溫和采取“限時限人出入”措施。
七、強化輸入性疫情防控。嚴格落實境外來(返)連人員全鏈條閉環管控措施,完善數據共享、信息通報和入境人員摸排核查機制,加強口岸衛生檢疫,對所有境外來(返)連人員實施嚴格的事前申報、排查追蹤、轉運管理、隔離檢測和社區管理等措施,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特殊情況經批準可居家醫學觀察),至少開展2次核酸檢測。
八、管控聚集性群體活動。限制群體性聚餐(含農村自辦群體性宴席),提倡“紅事”“白事”簡辦。限制群體性聚集,避免扎堆聚會,暫緩舉辦集市、集會、促銷、大型展會、大型人才招聘會等各類人員集聚性活動。
九、倡導科學佩戴口罩。宣傳普及《公眾科學戴口罩指引》,居家、戶外等無人員聚集、通風良好的場所,可不佩戴口罩。對于有發熱、咳嗽或打噴嚏等呼吸道癥狀人員、居家隔離人員、出院康復人員及其共同生活者,應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與他人近距離接觸(小于等于1米)時應佩戴口罩。提倡公眾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多通風,使用公筷公勺等,養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本通告未盡的其他行業及各類場所,可依照行業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連云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