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當前,一些不法分子鋌而走險,披著合法企業的“外衣”,打著所謂響應國家政策、“金融創新”、“經濟新業態”等幌子,在民間投融資中介、網絡借貸、養老服務等領域,制造虛假宣傳,不少市民上當受騙,遭受經濟損失。為進一步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維護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日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出防范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提醒廣大群眾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樹立正確理財觀念,選擇正規投資渠道,謹防非法集資陷阱。
市處非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合法的金融投資理財產品主要是資產管理業務,其屬于金融業務范疇,必須持牌經營,必須納入金融監管。居民如有理財需求,應當選擇銀行、信托、證券、基金、期貨、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持牌金融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未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許可,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代理銷售資產管理產品。
而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當前,非法集資主要有九種形式,包括以擴大生產經營,投資高科技開發、生態環保及能源項目等名義非法集資;套用互聯網金融創新概念,設立所謂P2P等網絡借貸平臺,采取虛構借款人及資金用途等手段非法集資;非融資性擔保企業開展擔保業務或以投資為名進行非法集資;以投資養老公寓、異地聯合安養為名,以高額回報、提供養老服務為誘餌,引誘老年群眾“加盟投資”進行非法集資;以境外投資,高新科技開發旗號,假冒或者虛構國際知名公司設立網站,虛構股權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許諾高額回報進行非法集資;通過各地物色代理人、較廣的區域設立分支機構,形成多層級、廣范圍的非法集資犯罪網絡來進行非法集資活動;以發行或者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利用網絡技術構造“虛擬”產品,投資委托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加盟與“快速積分法”等進行非法集資。
市處非辦相關負責人介紹,非法集資參與人數多,涉案金額大,案件虧空嚴重,資金償還率普遍極低,且處置難度大,許多集資參與者血本無歸,其中不少人被卷走的是血汗錢、養老錢,不僅嚴重影響當前生活,也為未來留下了無窮的隱患。“每個非法集資案件就像資金虧空的大坑,參加人數或者次數越多,坑就會被挖的越大、越深。市民一旦發現涉案嫌疑,一定要及時報警,不要抱僥幸心理,導致損失擴大。”該負責人提醒。(記者 王懷詩 通訊員 卜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