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通訊員 魯露 記者陶莎)為進一步落實中央精神,突出法治導向,海州區運用法治思維,把干部選拔任用納入法治軌道,通過三張“法治考卷”,考準考實考真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任前考卷,考準干部法治理論水平。建立以考促學制度,制定下發《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辦法》,編寫領導干部法治理論知識考試大綱,要求新提拔干部、關鍵崗位交流任職干部必須參加任前法治理論知識考試,明確規定對于考試成績不合格的干部要暫緩使用,不合格者可參加一次補考,補考仍不合格的,不得任命,形成了領導干部任職必過“法治關”的激勵約束機制,有力促進了全區領導干部學法懂法。近兩年來,120余名干部參加并通過了考試。
現場考卷,考實干部法治運用能力。出臺《關于加強在重大事項、重點工程中考核干部的通知》,考察組堅持月走訪、季考核、年總評,親赴重大項目、重點工程和鎮街村社等基層一線,深入征地拆遷、信訪維穩、矛盾調處、重大項目決策等涉法涉規問題較為突出的重點崗位,看領導干部能否厲行法治、依法辦事,現場考察領導干部處置突發事件、化解社會矛盾、加強社會公共管理等知法用法的實際能力和水平。近兩年來,先后從征地拆遷、信訪維穩等一線工作崗位選任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28名。
民意考卷,考真干部法治建設成效。強化領導干部依法執政考核,考真領導干部“法治GDP”。制定《海州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辦法》,完善新提拔干部考察《征求意見和民主測評表》測評項目,邀請區分管領導、領導班子成員、干部群眾參評,把能否遵守法律、能否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問題、是否主動學習法治知識、是否依法依規辦事作為考察考核干部的關鍵指標和選人用人的“風向標”,對不懂法、不依法、不守法的干部實行“一票否決”,確保將法治素質好、法治意識高、依法辦事能力強的法治型干部選拔出來、使用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