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臉識別支付、人臉識別考勤、人臉識別辦業務……如今,人臉識別運用維度越來越廣。作為一項新興的身份認證手段,人臉識別節約時間和人力,給商家和消費者帶來了很多便利,但人們在享受其方便快捷的同時,也不能忽視其中的安全隱患。個別不法商家取得用戶人臉信息后,甚至為了牟利而進行非法倒賣,給消費者帶來諸多隱患。因此,筆者認為,規范人臉識別需要立法,從法律層面打擊不法行為,為人臉識別的運用營造良好安全的環境。
在日常生活中,人臉識別早已不再陌生,人們除主動接受外,不可否認還存在被動接受的情形。有時候在進行一些必要的操作設置時,用戶或被反復彈窗提示使用人臉識別功能,或在并無其他選擇的情況下只能被動接受人臉識別。同樣,在一些線上App客戶端上,平臺看似向用戶提供了征求意見的問詢步驟,但幾乎是等同于強制使用。因為用戶一旦拒絕人臉識別,就無法進行下一步操作。而事實上,在絕大部分已經推廣的使用場景中,人臉識別技術的使用也有些泛濫,因為使用其他信息登記也可以完成的驗證,完全不必要非要使用人臉識別技術。
人臉識別技術運用十分廣泛,但是與人臉識別應用密切相關的個人信息保護,卻并未被同步提上日程。在一些日常使用場景中,采集方甚至未經被采集者的同意就用上了人臉識別,后續信息的使用處理是否被刪除也沒有公開監管渠道,而面部信息一旦被竊取或泄漏,其風險不言而喻,有些不法分子甚至開始用搜集到的人臉信息進行犯罪活動。
筆者認為,規范人臉識別需要立法,應從法律的層面對不同主體收集人臉信息的正當性、必要性進行規范,進一步明確信息采集尺度、技術使用邊界、信息保護監管、信息安全責任。有了法律劃定的準則和底線,限制人臉識別信息的采集和應用,才能真正給人們帶來快捷和便利,享受互聯網技術帶來的高效便捷生活。(□ 徐譽寧)
總值班: 王夫成 朱 萍 編輯: 馬靜靜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