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為進一步推進科學立法和民主立法,充分發揮地方立法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規范引領作用,增強立法工作的計劃性、前瞻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江蘇省制定和批準地方性法規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市人大常委會特向社會各界公開征集《連云港市人大常委會2017-2021年立法規劃》項目建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市一切國家機關、政黨、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公民都可以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建議。
二、立法項目建議的征集范圍為:從我市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出發,提出有針對性的立法項目建議。符合《立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的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限,即“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事項”,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體現地方特色,堅持以人為本,符合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同時具有現實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三、凡是涉及《立法法》第八條規定的國家專屬立法權,包括有關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罰、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民事基本制度、訴訟和仲裁制度、基本經濟制度和財政、稅收、海關、金融、外貿基本制度等事項,均不在征集范圍。
四、立法項目建議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立法項目名稱、立法目的和主要規范內容等,并請注明建議人的姓名(名稱)、聯系方式。《立法項目建議表》可登陸連云港人大網“立法工作”欄目,點擊“立法項目—公開征集”自行下載。
請建議人于2016年10月31日前以信件、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將項目建議提交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通信地址:
海州區朝陽東路69號
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郵政編碼:222006
傳真:0518-85812879
電子郵箱:
lygrdfgw1502@163.com。
特此公告。
連云港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