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黃威 王從帥) 筆者昨天從連云港市環保局了解到,為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連云港市出臺了《連云港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簡稱連云港“土十條”),列出10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務,重點是對土壤現狀進行調查,并開展污染治理。
據了解,國務院于2016年5月28日印發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動綱領。按照國家總體部署,江蘇省編制并印發了《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標、任務和措施。為切實加強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土壤環境質量,根據國家和省要求,結合市情和土壤污染防治實際需要,連云港市制定《連云港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連云港“土十條”的出臺是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土壤資源永續利用,實現生態系統良性循環的又一重大舉措。方案共分為十大條,四十三小條,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的原則,突出重點區域、行業和污染物,實施分類別、分用途、分階段治理,嚴控新增污染、逐步減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讓連云港的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土更凈。
根據該方案,到202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紀中葉,全市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到203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連云港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主要舉措包括十個方面。一是摸清底數。即開展土壤污染調查,建立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及管理平臺。二是防范新增。即保護未污染用地,嚴控新增土壤污染。三是嚴控來源。即加強污染源監管,強化土壤污染預防工作。四是安全利用。即實施農用地安全利用,保障農業生產環境安全。五是防范風險。即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防范人居環境風險。六是減少存量。即逐步開展治理與修復,改善區域土壤環境質量。七是嚴格執法。即嚴格土壤環境執法,完善相關標準體系。八是強化科技。即加強科技支撐作用,提升科學治土水平。九是共同參與。即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構建全民行動格局。十是嚴格考核。即強化責任落實,嚴格責任追究。
“從2017年起,對擬收回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以及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經營性用地,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用地,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已經收回的,由所在縣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負責開展調查評估。結合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情況,逐步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暫不開發利用或現階段不具備治理修復條件的污染地塊,要加強風險管控。建立規劃、城鄉建設、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部門間的信息溝通機制,實行聯動監管。”連云港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