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新華社南京12月27日電(記者 朱國亮)記者27日從連云港中院了解到,江蘇將在連云港灌南縣設立連云港灌河流域環境資源審判巡回法庭,對江蘇海域環境資源案件及灌河流域環境資源案件進行集中管轄。
▲設立連云港灌河流域環境資源審判巡回法庭批復文件
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批復,這一巡回法庭將從2018年1月1日起集中管轄連云港全市;鹽城市響水縣、濱海縣、阜寧縣;淮安市漣水縣、淮陰區境內灌河流域涉水環境保護環境資源案件以及江蘇海域內發生的環境資源一審案件。由這一巡回法庭審理的提起上訴的案件則由江蘇省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受理。
灌河為天然潮汐河道,位于江蘇北部沿海中北段、海州灣南緣,流經淮安、鹽城、連云港三市,與京杭大運河連接,每年有約100億立方米淡水經這一河流下泄入海。
連云港中院黨組書記、院長蔡紹剛說,這是江蘇法院深化環境資源案件集中管轄制度的又一次嘗試,此舉有利于進一步促進環境資源污染跨界治理的公共管理與合作,推進江蘇海域及灌河流域內生態環境的整體性治理、實現生態系統內司法保護尺度的統一。
另據了解,在巡回法庭機構正式設立前,根據跨流域、跨區域環境資源案件審理需要,灌南縣人民法院長茂人民法庭將加掛連云港灌河流域環境資源巡回審判法庭,承擔上述案件的審理工作。下一步,連云港法院將加快推進巡回法庭的機構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