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據新華社北京10月19日電(記者 韓潔 丁小溪 崔靜)十九大新聞中心19日就“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主題舉行首場集體采訪,邀請江蘇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綜治辦主任朱光遠,全國婦聯副主席、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副院長宋魚水,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命名檢察官施凈嵐,公安部法醫技術處副處長田雪梅,以及江蘇薛濟民律師事務所主任薛濟民等政法領域黨代表現場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司法改革過程中如何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獲得感?朱光遠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一直把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獲得感作為根本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江蘇重點推進三方面改革,包括創新升級立體化、信息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既堅持破大案也管小案;大力推動群防群治,廣泛發動群眾參與。據統計,影響公眾安全感的主要因素中,盜竊類案件占50%以上。通過一系列專項行動打擊盜竊案件,今年1至9月份,江蘇的刑事案件下降15%,盜竊案件下降17.6%。
在回答記者關于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如何防止錯案問題時,田雪梅表示,目前刑事技術已經成為支撐打擊犯罪、法庭訴訟和公共安全處置的科技利劍。去年,全國公安機關利用刑事技術串并案件同比上升38.97%,破案同比上升151.11%。防止錯案需要秉持嚴肅科學的態度,遵循刑事科學的規律。我們要用科學說話,鑄就科技利劍;要向標準化、規范化要戰斗力、權威性,這是防止錯案的治本之策。目前公安機關正在努力建立全國統一的鑒定人規范、鑒定機構規范、物證保全規范、鑒定文書規范和鑒定方法規范;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要提高辦案人員正確應用鑒定結論的能力;要強化辦案人員依法辦案的意識,讓每一份鑒定都能經得起歷史和實踐的檢驗。
防范冤假錯案,律師需要發揮何種作用?薛濟民認為,律師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防范冤假錯案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根據目前實施的刑事訴訟法,律師可以提前到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和辯護,維護其合法權益,促進法律的公平正確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