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通告,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和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為了盡量減少人員聚集,從8月2日起訴訟、執行和申訴信訪等相關事項進行相應調整,請市民辦理訴訟服務事項優先選擇線上方式。
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應當優先選擇訴訟服務網、江蘇移動微法院、江蘇微解紛、網絡庭審系統、12368訴訟服務熱線等線上方式辦理訴訟服務事項,盡量減少到法院現場辦理。如需到該院訴訟服務中心(立案大廳)、執行接待中心、人民來訪接待室辦理訴訟事項的,可以通過訴訟服務中心電話(0518—12368、85295359)、執行接待電話(85295335)信訪接待電話(85295193)事先聯系。法院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將對進入訴訟服務中心(立案大廳)、人民來訪接待室的人員數量進行控制。每周二上午的院長信訪接待暫停,如確需院長接待的事項可電話預約,恢復時間另行通知。
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到訴訟服務中心(立案大廳)、執行接待中心、人民來訪接待室辦理訴訟事項及辦理其他事項的,應遵守如下規定:服從工作人員指引,自覺遵守來訪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檢人員的安全、防疫檢查;全程規范佩戴口罩,與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離;主動配合進行體溫檢測;主動出示身份證、健康碼(蘇康碼)、行程碼;有發熱、咳嗽等與新冠肺炎癥狀疑似的身體不適癥狀的,不得進入。
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因新冠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受疫情防控影響交通出行的,可主動與案件承辦人聯系,申請采取線上方式審理或延期審理。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進入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立案大廳)、執行接待中心、人民來訪接待室等區域辦理訴訟事項過程中,應遵守“單獨辦理、一米線外等候”原則,事項辦理完畢后,應當及時離開。(記者 史衛平 通訊員 江江)
總值班: 陳剛 曹銀生 編輯: 張笑爽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