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承諾政策就是好!謝謝你們有這么好的政策!”拿到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江蘇匯鴻供應鏈(連云港)有限公司高級業務經理郝光耀高興地說。
在開展黨史學習教育中,上合物流園(連云開發區)審批局根據《省應急管理廳關于落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措施的通知》(蘇應急〔2021〕25號)的文件要求,按照其中涉及應急管理的12項許可事項在園區范圍內采取“優化審批服務”方式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同時在江蘇自貿試驗區連云港片區連云區塊加大改革試點力度,對自貿區內企業申請危險化學品(無儲存)經營許可采取“告知承諾”的方式改革。
據該審批局負責人介紹,發證機關對自貿區內?;方洜I申請人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的,在材料完整無誤的情況下,可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通過政務服務平臺提出申請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辦結,30日內,再組織現場核查,重點核查申請人承諾內容是否屬實。
該負責人表示,這一改革措施變前置核查為事中事后監管,大大加快了自貿區內危險化學品(無儲存)經營許可證的辦理,有力促進了江蘇自貿試驗區連云港片區連云區塊的經濟發展。(通訊員 張衛 王昆)
總值班: 陳剛 曹銀生 編輯: 張藝雯 審核: 王夫成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