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作者大林,“荔枝時評”特約評論員,江蘇城市頻道主持人;本文系“荔枝網”及旗下“荔枝新聞”手機客戶端獨家約稿,轉載請注明出處。)
(媽媽為兩個女兒偷竊的“兒童節最心酸禮物”)
南京多家媒體報道了這樣一件事:兒童節前夕,一名小偷在珠江路一家超市被抓住,民警在她身上發現的被盜物品有:薏米、紅豆、雞腿、一本兒童圖書,總價值只有70多元。經民警了解,這名劉姓女子家里有一對雙胞胎女兒,都患上了嚴重的腎病,她因想給重病的孩子一份兒童節禮物,才在超市行竊。
于是民警動了惻隱之心,幫她把東西買了。因為盜竊數額較少,構不成立案標準,對她進行教育之后予以放行了。但這件事并沒有就此打住,兩名警官將這件事發到了微信朋友圈,并倡議大家給孩子捐款捐物。一些熱心市民伸出了援手,給母女倆送去了捐款和兒童節禮物。然后就引起了媒體關注。
整件事情并不復雜,但有很多值得感動的地方,好心民警的人性化處理、熱心人的自發援助,這些都源于大家對于深沉母愛的感佩。有一個網友說:“偷竊雖然卑劣,卑劣的行徑卻折射出偉大光輝的母愛,觸碰到你我內心最深處,給大家更多的是感動,母愛是無罪高尚值得尊敬的”。這種觀點很多人認可,但大家要注意,很多事情不能因為看起來理由充分就可以觸碰社會底線,講到底,這位母親是“以看似正義的理由干了不正義的事”,于是我在直播這條新聞時說:必須聲明一點,同情感動不能和法律混為一談,希望南京眾多好心人的關注幫助能真正感化這位媽媽,身教勝于言教,別給孩子做了壞榜樣。
再然后,我發現多家媒體在朋友圈里就這件事發起了公益募捐,初衷自然是希望為這個困難媽媽提供幫助,很快愛心便席卷而來,僅微公益捐款渠道開通以后,不到三個小時,1.6萬人次捐款金額已超30萬元,這就值得說說了。
對于最基本、最樸素的人性情感,我完全理解接受,不少熱心的個體跑到醫院自發捐助也正是出于這樣一份同情或感動。可媒體作為擴音機和放大器,一旦呼喚號召公益募捐,就會讓事情演變成一個社會公共行為。于是我忍不住想問一句,一個雖值得同情,但卻是以違法手段獲得關注和援助的人,突然被社會如此關愛,大筆款項聚集而來,那些遵紀守法老實本分從無劣跡并且面臨同樣困境的家庭,他們會怎么看這件事?會怎么想這件事?包括這個困難媽媽自己,現在還會后悔自己在超市行竊的行為嗎?我們無法把社會上的愛心均勻地灑向每一個需要幫助的人,所以媒體需要慎重考慮一個社會行為的引導效用。毫無疑問,救助是需要的,但用力過猛的救助,會不會適得其反呢?甚至于會讓人以為,媒體為抓人眼球,一味順從受眾而缺乏了自我思考,有些急功近利的心態。
說這話或許會被罵,可我覺得還是有必要說,網絡媒體也好、傳統媒體也罷,作為社會公器,最重要的是保持客觀、理性,盡管這種理性有時候看起來有點冷血、有點不近人性,但這卻是大眾傳媒最重要的特質。當個體喧囂沸騰的時候,媒體需要冷靜,當個體充分感動的時候,媒體還是慢些感動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