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 王緒波 張雷 李然)走在大街上,遇到商家發廣告傳單,說是進店可以免費體驗,你會去嗎?近日,海州區消費者王女士的遭遇希望能給您提個醒:心動可以,體驗還得悠著點。免費的服務,稍有不慎可能會把自己給弄傷了,追究責任往往扯皮,身心俱疲,得不償失。
近日,海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市民王女士的投訴,稱她在南極北路附近一家美容美體體驗館做免費理療體驗,由于工作人員操作器械不當,導致她腰部被燙傷,燙傷部位出現紅腫并起了數個水泡。于是,王女士前往醫院診斷治療,花去醫藥費3000元。王女士找到體驗館,要求對方全額賠償自己的相關費用,結果遭到了拒絕。
接到王女士的投訴后,海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立即聯系了這家體驗館的負責人,并為雙方組織現場調解。調解過程中,體驗館負責人聲稱,王女士是自愿來到體驗館參加理療體驗的,并且是全程免費。既然體驗館沒有收取王女士一分錢,就不應該為她受傷“埋單”。
對于經營者的這種說法,執法人員明確告知,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后執法人員又多次組織雙方進行面對面的調解,體驗館最終同意賠償王女士3000元現金。
筆者從海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去年全年該局受理各類投訴2000余件,其中涉及免費體驗的投訴達40余件,數量雖然占比不大,影響卻很惡劣。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對于“天上掉餡餅”式的免費體驗活動要注意識別,切莫因為占了小便宜而造成人身權益受損。
從受理的投訴來看,那些聽起來很美的“免費體驗”、“優惠產品”,往往暗藏著不為人知的陷阱和“潛規則”。最好是先弄明白商家是否具備相應經營資質、免費體驗的具體項目等細節后,再進行體驗、消費,同時注意保存合同、發票等憑證。一旦出現消費糾紛時,應盡快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