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記 者 趙芳 通訊員 黃蕾)近日,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連云港市市區節地生態安葬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明確了節地安葬獎勵對象及獎勵標準等。記者獲悉,從2017年1月1日起,對采取節地生態葬法處置骨灰和集中守靈的本市市區(不含贛榆區)戶籍居民分別給予1000元獎勵。
記者從市民政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共有6處經營性公墓,即海州區的青龍山公墓、連云區的天河公墓、東海縣的牛山公墓、灌云縣的金雞嶺公墓、灌南縣的仙游公墓,以及贛榆區已經建設完成的一處公墓。
“近幾年,我市因地制宜倡導和推行節地生態安葬,各大公墓相繼引進草坪葬、樹葬、花葬、壁葬等節地生態葬式,實現了生態安葬多元化。”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處長錢海銀說。
我市推行樹葬、水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新型節地生態葬法已有七八年時間,卻是一番“冷熱不均”的景象。壁葬、草坪葬在市民中接受程度較高,別的節地生態葬式在一些公墓開發出來后銷售不盡如人意。
《辦法》的出臺,就是為了進一步倡導節地生態葬法,深化殯葬改革,推行綠色殯葬,保護資源環境。據了解,節地生態葬法,是指遺體火化后,采取海葬、可降解骨灰盒葬、壁葬或骨灰立體式存放等節約土地資源方式處理骨灰的安葬方法;集中守靈是指逝者親屬到政府指定的殯葬服務單位集中守靈及辦理喪事。
《辦法》要求,采取節地生態葬法處置骨灰和集中守靈的本市市區(不含贛榆區)戶籍居民,由申請人(一般應為死者的法定繼承人)向死者戶籍所在區民政部門申報材料,提出獎勵申請;由承辦的殯葬服務單位進行初審,各區民政部門對初審合格的材料進行審批,并報同級財政部門申請獎勵資金,對符合條件的申請者給予獎勵。
獎勵標準為,對采取海葬、可降解骨灰盒葬、壁葬和骨灰立體式存放的,給予每例1000元獎勵;對采取集中守靈的,給予每例1000元獎勵。
《辦法》強調,市區所有經營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都必須開辟生態葬區,提供生態葬服務項目;申請人應如實提供申請材料,受理單位應嚴格審核,事后發現有弄虛作假和其他舞弊行為的,除追回損失外,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法依紀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