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菲 通訊員 徐麗)筆者昨日從市殘聯獲悉,我市印發《連云港市市區重度殘疾人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和疾病身故、住院保險試行辦法》,為市區重度殘疾人購買4大類商業保險,充分發揮商業保險的社會保障作用,幫助殘疾人增強意外傷害和疾病的規避能力,減輕家庭、社會和政府的負擔。
據了解,《試行辦法.針對的參保對象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戶口(不含贛榆區),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肢體、智力、精神、視力和多重殘疾人,且享受低保家庭內生活補貼的重度殘疾人。保險有效期為一年,符合投保對象的殘疾人保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80元,保費由市殘聯統一承擔,殘疾人個人不需要繳納費用。
市殘聯教就處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辦法目前只是在市區試點,試行一年后,各級殘聯部門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適當擴大參保對象范圍。
據介紹,本保險合同期間內,保險人承擔4類保險責任。意外傷害身故、殘疾保險,其中身故保險按照保險金額賠付為11萬元/人,殘疾保險按照傷殘等級賠付;意外傷害醫療保險,賠付為25000元/人;疾病身故保險,賠付為10000元/人,以上三類保險中,精神病、智力殘疾人員保額均減半;住院津貼保險,賠付為100元/天,免賠期3天,累計賠償期限不超過180天,而享受政府補助的長期住院的精神病人,免賠日93天。
根據規定,市殘聯統一與幾大保險公司簽署保險相關協議,各區殘聯、社會事業局作為統一投保人,負責投保殘疾人與受益人的個人信息收集、核準與登記,今年對參保對象的登記、審核工作目前已經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