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武娜 通訊員 姜紅喜)10月6日上午9時30分,市交警高速二大隊執勤民警駕車沿沈海高速由北向南巡邏至新沂河大橋附近時,發現前方一輛貨車右側冒著濃煙,疑似車輛著火。執勤民警立即將該車攔下,告知駕駛員車輛狀況,并查找車輛冒煙源頭,用水冷卻輪胎。
據了解,該車從山東出發,準備送貨到浙江。當行駛到新沂河大橋附近時,車輛剎車片因長時間、高負荷運轉產生高溫,引發輪胎起火冒煙。該車駕駛員表示幾分鐘前他本人已經將火撲滅。現在正準備繼續行駛,沒想到輪胎再次冒煙起火,幸虧高速交警發現的及時,否則后果不堪設想。
目前,民警已經責令該車駕駛員停車徹底檢修車輛,消除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