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懷詩 通訊員 沈闖)為加強殯儀服務收費管理,規范殯儀服務收費行為,減輕群眾不合理喪葬負擔,根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市物價局會同市民政局在前期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研究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明確殯儀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殯儀服務收費行為做了進一步的明確。
據了解,《通知》將殯儀服務收費分為基本殯儀服務費和殯儀延伸服務費,并實行分類定價管理。其中,基本殯儀服務費是指遺體接運(含抬尸、消毒)、遺體存放(含3天以內冷藏)、穿(脫)衣、一般化妝、基本型告別廳租用、遺體火化、骨灰臨時寄存等服務,以及提供以上服務所必需的殯儀設施和用品所發生的費用,其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殯儀延伸服務費是指在基本殯儀服務以外、供群眾自愿選擇的特殊服務項目,包括遺體外運(本市區以外)、遺體整容、遺體冷藏(3天以上的冷藏)、遺體防腐、特需型告別廳租用、特殊火化等服務,以及提供以上服務所必需的殯儀設施和用品所發生的費用,其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通知》要求,殯儀服務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網站公示殯儀服務收費項目、收費范圍、收費標準、計費單位、收費依據、減免政策、服務流程、服務規范和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將基本服務和延伸服務內容及收費予以明顯區分,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此外,還要嚴格按《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進惠民殯葬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縣區政府惠民殯葬文件要求,認真落實對城鄉低保、農村“五保”、城鎮“三無”人員和重點優撫對象免收遺體接運、冷藏、火化和消毒基本殯儀費用的政策,切實減輕困難群體的殯儀負擔。
《通知》還規定,殯儀服務單位應當與喪屬簽訂服務委托合同, 明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規定。合同之外,不得收取其他相關費用。殯儀服務單位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不得違反公平自愿原則,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綁、分拆或強制提供服務并收費,不得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費等方式變相限制喪屬使用自帶骨灰盒等文明喪葬用品,也不得以推銷延伸服務項目為目的,隱瞞殯儀基本服務。
對于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超標準收費、自立項目收費、分解項目收費、重復收費、實施價格欺詐、不按規定公示等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江蘇省價格條例》等法律法規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