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周瑩 通訊員 王玉琴)15日,筆者從市科技局獲悉,我市印發《連云港市市級知識產權創造與運用(專利資助)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本辦法所稱專利資助專項資金,是指市政府每年從市財政預算中安排用于促進我市專利事業發展的政策性資金。主要用于專利創造、運用,實現我市專利保增長、優結構、促轉化的發展目標。
那么哪些專利有希望獲得獎勵呢?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規定,以下情況可以獲得獎勵,即專利的第一申請人為本市市區單位或個人(住居滿一年以上),且其通訊地址在市區范圍內。年度提交實審或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無專利企業首年度獲得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
《辦法》指出,對進入實審階段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1000元;對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5000元(需一次性繳納3年年費);對首次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企業,再獎勵10000元(需一次性繳納6年年費)。獲得專利資助(獎勵)的企業,原則上應拿出不低于50%的資助(獎勵)費獎勵給專利發明人。對無專利企業首年度獲得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每件資助2000元,每企業最高資助10000元。對通過國家標準《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績效評價的企業,給予3萬元獎勵;對通過國家標準《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首次獲評的連云港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評的連云港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
那么這個專項資金使用范圍是哪些呢?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專項國內專利的申請、授權費;可以用于專利代理機構的獎勵;企業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國家認證或績效評價,獲得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稱號的給予一次性資助。
除了獎勵擁有專利的企業,我市對專利服務機構也有獎勵。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對本市市區注冊時間超過三年(不含三年)的專利代理機構,上年度代理本市發明專利授權量達100件且同比增長15%以上的,給予10萬元獎勵。上年度代理本市企業實用新型專利授權量達200件且同比增長15%以上的,給予5萬元獎勵。對本市市區注冊時間少于三年(含)的專利代理機構,上年度代理本市發明專利申請量達100件且同比增長15%以上的,給予10萬元獎勵。上年度代理本市企業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量達300件且同比增長15%以上的,給予5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