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徐黎一 通訊員 蔣楠 )根據《江蘇省省級旅游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蘇財規〔2017〕37號)和江蘇省旅游局《關于做好2018年江蘇省省級旅游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蘇旅辦〔2018〕31號)文件要求,市旅游部門已于近期對2018年度江蘇省旅游業發展專項引導資金(景區建設類)申報工作做了詳細部署。
據悉,此次項目申報范圍包括“廁所革命”項目、貸款貼息項目、其他旅游公共服務體系項目及旅游規劃補助項目等四大類。要求申報項目除符合《江蘇省省級旅游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外,還須符合通知相關規定。以前年度省級以上財政支持過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以前年度獲得省級以上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單位,再次申報新項目的,須提供以前年度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審計報告。凡提供虛假收入、投資完成額、經營利潤等資料的項目單位,一經核實,即取消其當年及以后三年申報資格,并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做出相應處理,其所獲得的引導資金由省財政收回。同時相應取消項目所屬地區(縣或區)下一年度資金申報資格,并按照規定追究審核單位相關人員的責任,相關處理情況將在全省范圍內通報。
同時,通知也要求各地旅游、財政部門要按照蘇旅辦〔2018〕31號文件規定,認真組織項目申報工作,并對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與準確性負責。對申報材料不完整的或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一律不得上報,否則視同無效項目不予立項支持。申報項目及其相關材料由各地旅游、財政部門共同審核后,連同其他附件材料一并報送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