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徐譽寧 黃議萱)今年的3月26日,是“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昨日,筆者從海州區法院獲悉,2017年以來,該院共受理98件涉及未成年人遭受意外傷害的案件,其中交通事故、校園侵害是造成中小學生意外傷害的重要原因。海州區法院少年庭負責人表示,保護未成年人免受傷害,不僅需要家校聯動,也需要社會各方落實責任、全力配合,共同構建起未成年人安全網。
周某與申某是我市某中等專業學校的住校生,2016年某日,兩人在校食堂門口玩耍時,兩人發生矛盾,申某便用烤腸的竹簽扔向周某,導致周某左眼受傷,兩次入院治療,花費一萬多元。后經司法鑒定,周某構成十級殘疾。此案后經海州區法院審理認為,兩人在學校期間因嬉戲打鬧受傷,申某對周的傷害承擔一定賠償責任,同時兩人就讀的學校對學生在校期間追打嬉鬧沒有盡到充分監管義務,屬于沒有完全盡到教育、管理職責,應對周某在事故中受到的損害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近年來,我市發生多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安全事件。未成年人的安全問題已引起多方關注。筆者從海州區法院了解到,去年以來,該院共受理98件涉及未成年人遭受傷害的案件,此類案件的主要類型包括交通事故、校園侵害、意外傷害、校園暴力等,其中,前兩者是造成未成年人傷害的主要原因。
“新老安全問題的出現,直接反映出的是安全素養和安全教育的缺位。這其中既包括孩子的,也包括一部分家長的。”海州區法院少年庭負責人表示,避免未成年人受傷害的發生,提高家長和孩子的安全素養很重要。安全素養是一個綜合概念,包括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安全能力和安全習慣,而目前,許多人的安全素養都不能達標。另外,一些地方教育部門和學校安全意識也比較淡薄,安全管理不到位,責任沒落實,教育不深入,不能有效避免本來可以避免的安全事件,導致安全責任事故時有發生。
近年來,鑒于未成年人受傷害案件發生的原因和主要特點,海州區法院積極與轄區內院校聯系,不定期開展安全教育講座。針對不同年齡層次的未成年人以及學校在教學過程中遇見的特殊問題,采取“一校一主題”、“一校一講義”等形式,向學生講述法律知識和安全自護常識,并適時開展不同形式的法制教育,如通過組織法制展覽、旁聽典型案例庭審等方式,有針對性地講授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規定。
此外,每年海州區法院少年庭還會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涉及校園傷害、校園暴力等典型案例,通過典型案例的發布,讓未成年人家庭提高安全教育意識。不僅如此,海州區法院近年來積極加大環境整治力度,建立青少年環境的預警機制,與公安、文化、工商、教育等部門協同配合,實地調查青少年成長環境,分析并指出青少年成長環境中存在的安全問題等,營造家長、孩子共同學習的良好氛圍,形成家長和孩子良性互動的家庭環境。
“警鐘要長鳴!保證未成年人安全,這根弦時刻都要緊繃。同時也需要社會各方落實責任、全力配合。”海州區少年庭負責人介紹,保護未成年人免受傷害,最重要的一方面是學校和家長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自我保護意識,讓他們遠離不良環境的影響,不斷提高他們的安全素養。
同時,鑒于交通事故是造成未成年人意外傷害的重要原因之一,家長在日常生活中應樹立表率作用,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讓孩子們對交通安全引起足夠的重視,一定要讓孩子們時刻牢記和遵守交通規則。
此外,該負責人建議,學校作為教育主陣地,不能只停留在“紙上談兵”,應不斷豐富安全教育形式,把知識與孩子切實的感受相結合,多一些演習實踐、多一些讓孩子們印象深刻的講解。同時要讓廣大未成年人意識到,如果受到傷害應主動尋求幫助,學會借助社會組織的力量和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