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 者 史衛平 通訊員 贛 檢) 發生于贛榆的“3·14”山東號牌重型半掛車致五人死亡重大交通肇事案,繼肇事駕駛員鄭某被贛榆區檢察院批準逮捕后,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涉事企業3名責任人,近日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3月14日7時許,山東省臨沂市鄭某駕駛魯Q260xx重型半掛貨車由東向西行駛至贛榆區墩尚鎮境內327國道(原310國道)42KM十930M處,遇從路南側駛出的另一輛重型自卸貨車時,因采取措施不當,導致魯Q260xx重型半掛貨車車廂向左側翻,將一輛蘇G92xx學號牌教練車砸埋,致教練車內5人死亡。犯罪嫌疑人鄭某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贛榆區檢察院受理該案后,于3月27日對涉嫌交通肇事罪的鄭某某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此外,贛榆警方專案組經過調查,近日又抓獲三名重大責任事故人謝某、孟某和蘇某。經查,涉事魯Q260xx重型半掛貨車系山東臨沂市某物流有限公司管理,謝某系該公司法人代表,孟某系該公司股東,二人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工作嚴重缺失,未依規對涉事車輛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并私自對車輛進行改裝,導致發生交通事故。另查明,犯罪嫌疑人蘇某明知涉事貨車超載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繼續給該批貨物辦理提貨、網上申報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