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懷詩 通訊員 董承志 劉慧芳子)日前,筆者從市住房局獲悉,為方便群眾辦事,該局在前期優化保障房申請審核流程的基礎上,近期又取消了房屋交易備案業務所需的身份證明復印件,此外,還精簡了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所需的12項要件材料。
據了解,5月上旬,市住房局召開了住房保障申請審核“放管服”改革工作動員暨業務培訓會,明確了常態化受理、增設咨詢窗口、減少申請需提供的證明材料等具體工作措施,同時對市區住房保障準入標準進行了調整。其中,明確指出今后保障房申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申請書、租借房產權證明、無單位人員收入證明等材料,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
在此基礎上,為了再度提升群眾滿意度,該局近期又明確受理房屋交易備案業務不再收取身份證明復印件。這就意味著,今后市區各辦事窗口在受理房屋交易備案業務時,只需要核查身份證明原件,確保客戶提供的個人身份、婚姻及戶籍證明材料中的身份信息一致即可,簡化了辦事手續。
此外,該局還在資金監管方面“簡證提速”,優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所需材料和監管流程,包括簽訂監管協議前所需6項材料、預售資金審批所需1項材料、辦理終止所需5項材料在內的12項要件不再需要企業提供。同時,進一步縮短辦事時限,合同備案時限由原3個工作日縮減為2個工作日,預售資金審批時限由2個工作日縮減為1個工作日。通過“簡證提速”,提高了商品房預售資金使用效率,為開發企業營造程序最簡、手續最省、效率最高的服務環境。
下一步,市住房局將進一步加快解決群眾辦事堵點問題、加快實現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加強與稅務、不動產登記等部門的協作,制作統一的申報材料清單目錄,壓縮精簡重復收件材料,繼續推進“減證便民”,真正實現讓群眾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