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武娜 通訊員 金濤) 昨日上午,筆者從市交警部門了解到,今年前7個月,共辦理危險駕駛案件499起,均為醉酒駕駛案件,查處涉案人員499人,其中20至40歲的涉案人員最多,占50.5%。
2018年2月24日21時許,范某酒后駕駛小型轎車,自海州區明珠萬福行駛至海寧西路與惠苑路口被執勤民警查獲。經鑒定,范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45毫克/100毫升,屬于醉酒駕駛。2018年4月20日,經海州區人民法院判決,范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兩個月,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兩千元整。
據了解,今年以來,全市交警部門對酒駕醉駕違法犯罪實行“零容忍”,多措并舉、堅決打擊,努力營造“喝酒不開車、開車必被查”的高壓氛圍,今年1至7月,共辦理危險駕駛案件499起,查處涉案人員499人。目前,132人已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
從今年辦理的危險駕駛案件類型來看,全部為醉酒駕駛案件;從涉案人員年齡分布來看,20至40歲最多,達252人,占50.5%;從涉案人員駕齡分布看,駕齡4至10年最多,有165人,占比33.1%;從案發時段分析,21至24時最多,有159起,占比31.9%;從車輛類型看,以小微型客車和摩托車為主,兩者共440起,占比88.2%。
交警部門呼吁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駕駛人深刻認識到危險駕駛違法犯罪的嚴重性和危害性,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法治意識,珍愛生命,敬畏法律,不存僥幸心理,堅決不觸碰酒駕紅線、醉駕底線,安全文明出行,共建共享安全文明道路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