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 記者 陳兵 通訊員 胡云)近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通知,對我市2019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上、下限等進行調整,其中,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4580元(含單位、個人兩部分),下限為313元;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變。
筆者看到文件上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以2018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2019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主要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2019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該職工錄用之月工資收入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2019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該職工調入當月工資收入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據悉,2019年機關、事業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變,仍各為12%;企業單位及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各5%至12%,由企業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狀況和企業需要在這區間自行決定。月繳存額上下限有所調整,2019年我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4580元(含單位、個人兩部分),下限為313元。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超過上限的按上限確定,低于下限的按下限確定,在上下限范圍內的據實確定。
此外,以個人名義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同步實行基數調整,繳存基數上下限標準參照執行,繳存比例在16%~24%范圍內確定。同時,繳存基數或月繳存額可以選擇以下一種方法確定:1、能夠提供2018年度個人所得稅納稅憑證的,可以按其2018年度個人所得稅月平均納稅收入確定繳存基數;2、在我市以個體工商戶名義繳納社保的,可以按其調整當月(或上月)的社保繳費基數確定繳存基數;3、可以按不超過2018年度全市繳存職工的人均月繳存額(1300元)確定月繳存額。
“本次住房公積金調整時間,要求各單位原則上應于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調整核定工作。”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說。
需要提醒的是,虧損企業如無能力按最低比例5%繳存的,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后可以緩繳。待企業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恢復繳存并補繳其緩繳的住房公積金。與此同時,各類單位必須全員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對目前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或未全員建繳住房公積金單位以及未經批準擅自停繳單位,作為失信信息納入政府社會信用信息平臺進行曝光并依法處罰。“各繳存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我們將對繳存比例較低的單位進行事中和事后監管,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