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服刑、母親離家出走,爺爺奶奶均患有慢性病、收入微薄,居住在我市海州區(qū)的未成年人壯壯(化名)的生活陷入了困境。在檢察院、法院、民政局、律師事務所、社工機構等多方努力下,壯壯順利實現了監(jiān)護權變更,領到每月1387元事實孤兒補助金,生活有了保障。據了解,這是我市首例服刑人員子女變更監(jiān)護權后順利申領到困境兒童救助的案例。該案例在省民政廳舉辦的關于“聚焦困境,童行未來”未成年人關愛保護優(yōu)秀案例申報中獲得一等獎。
2020年6月,市未保中心、至嘉社會工作事務所社工在海州區(qū)調研時,發(fā)現一名6年級學生壯壯生活陷入了困境,其父親因為販毒被判死緩在徐州監(jiān)獄服刑,母親自其出生便離家出走失去聯(lián)系,從未履行撫養(yǎng)義務,一直由爺爺奶奶撫養(yǎng),爺爺患有嚴重的腰間盤突出等疾病無法干重活,僅靠奶奶微薄的打工收入維持生活。
村委會工作人員想幫助壯壯,但是從來沒有接手過類似的案例,對如何申請政府關于困境兒童的補助很是發(fā)愁,壯壯的爺爺奶奶因為年紀大,文化水平低,也不知道如何辦理。
根據《連云港市落實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的補充意見》,壯壯符合困境兒童補助的范圍,屬于父母監(jiān)護缺失的困境兒童。但是申請補助缺少關鍵性的材料,必須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受案回執(zhí)或者人民法院關于監(jiān)護權確認(變更)的法律文書。
經過咨詢法院、檢察院,大家一致覺得應該走法律途徑變更監(jiān)護權,取得法律文書申請補助。于是市未保中心工作人員、至嘉社會工作事務所社工先后進行多次家訪,與壯壯的爺爺奶奶多次溝通協(xié)調,想方設法與孩子的生母花花(化名)取得了聯(lián)系,然而花花現在常州市,已與他人重新組合家庭,不愿生活被打擾,并不配合變更監(jiān)護權。在市未保中心工作人員與孩子爺爺奶奶的努力感召下,花花的態(tài)度終于有了轉變,答應前來配合變更監(jiān)護權。
江蘇開衡律師事務所史謹睿律師愿意擔任法律援助律師免費幫壯壯。在史律師的幫助下,壯壯的爺爺奶奶向海州區(qū)檢察院遞交了民事訴訟申請,請求變更壯壯母親花花的監(jiān)護權。
江蘇開衡律師事務所史謹睿律師告訴記者,他與被服務對象簽訂了免費的法援代理合同,該案經歷了三次申請立案、兩次申請撤訴,最終在最后一次成功開庭并判決,申請立案費用均由他自費支出。2020年12月3日,法院判決撤銷被申請人花花為壯壯的監(jiān)護權資格,指定申請人壯壯的爺爺奶奶為壯壯的監(jiān)護人。最終,壯壯順利地領取了每月1387元的事實孤兒補助金,這一補助金可以一直領取到他成年,他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
2021年6月19日,全國第九個未成年人保護開放日主題活動中,史謹睿律師受邀參會,連云港市未成年保護中心聘江蘇開衡律師事務所為連云港市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共建單位、該所史謹睿律師、徐進忠律師被聘為連云港市“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大使”。
史謹睿律師告訴記者,壯壯服刑中的父親得知此事后深受觸動,在監(jiān)獄內積極懺悔,認真學習、勞作、鍛煉,三次獲得監(jiān)獄表彰和獎勵。(記者 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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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值班: 陳剛 曹銀生 編輯: 宋添翼
來源: 連云港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