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5日從市人社部門獲悉,為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自今年8月1日起,我市提高失業保險金最高發放標準。其中,市區調高至2070元/月,提高了240元/月;東海縣、灌云縣、灌南縣和贛榆區調高至1840元/月,提高了220元/月。最低月發放標準仍按945元/月執行。
市人社局有關工作人員介紹,發放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其申領條件是: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且有求職要求。
失業保險金的申領標準是:繳費不滿1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5%確定;繳費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0%確定;繳費20年以上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5%確定。
“當然,失業保險金并非是失業多久,就能領取多久,是有具體享受期限的。”該工作人員介紹,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計算: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
那么,失業保險金該如何申領?工作人員介紹,失業保險金的申領主要通過線上、線下兩種渠道。線上渠道是在微信、支付寶或“我的連云港”APP中申領“電子社保卡”,然后進行相關操作。線下渠道是本人攜帶身份證、社保卡至參保地所在的街道/區/市人社部門服務窗口辦理。
需要注意的是,因省人社一體化信息平臺于2021年7月24日至8月10日在連云港地區切換上線,失業保險金申領業務線上不受影響,線下業務將于8月11日起恢復。((記者 肖婷婷 通訊員 段麗麗))
總值班: 陳剛 曹銀生 編輯: 馬靜靜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