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史衛平 關寧 王波
“爸爸你看,交警阿姨拿的牌子上寫的什么字?”9月24日上午,連云港市區郁洲路和蒼梧路路口,一名男子騎著電動車在斑馬線前等紅燈時,車上的孩子指著執勤交警手里黃牌子問。離連云港市規定在市區駕乘電動車應當按照規定戴頭盔的時間還有一周,交警部門在多個路口開展宣傳,執勤交警用手中的“黃牌”提醒廣大騎車市民安全騎行從“頭”開始。
記者看到,交警手里的橢圓形黃色提示牌,下面帶個柄,牌面上一個紅圈,圈內上方是一行黑字“連云港交警提醒您”,下方是兩行紅字“頭盔騎行,安全隨行”,顏色搭配非常醒目。
今年8月20日,連云港市政府發布《通告》規定,自10月1日起,市區(包括海州區、連云區、市開發區、連云港高新區)范圍內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應該按照規定佩戴符合安全標準的安全頭盔。12月1日起,這項規定將在全市范圍內實施。違規者處警告或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出臺這項規定,是希望進一步提升電動車駕乘人員安全防護水平,減輕交通事故后果。”執勤交警告訴記者,“這幾天我們在路上執勤時,許多市民看到提示牌都主動問,10月1日是不是要對不戴頭盔進行處罰。市民的知曉率還是比較高的。”
踐行“騎行安全”不僅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的負責,更是城市文明的體現。交警部門近日向廣大市民發出倡議,做“騎行安全”的踐行者、宣傳者和守護者。希望廣大市民自覺養成駕乘電動車佩戴安全頭盔的良好習慣,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向家人、朋友宣傳戴頭盔的重要意義,倡導遵規守法安全文明的出行方式;主動關注、勸導、舉報身邊未佩戴安全頭盔等不文明交通行為,積極參與文明交通志愿勸導行動,共同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據連云港交警部門統計,2019年以來,全市涉及電動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約占交通事故死亡總人數的三分之一。而電動車亡人事故中,因頭部損傷造成死亡的接近一半。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規范使用安全帶能夠將交通事故死亡風險大幅降低。頭盔可以大部分地吸收撞擊力,起到緩沖和減震的保護效果,可以使受傷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頭盔的頭部損傷率是戴頭盔的2.5倍,不戴頭盔引發的致命傷是戴頭盔的1.5倍。
近期,交警部門加大了“安全騎行,從頭開始”的宣傳力度。除了在路口用提示牌、小喇叭等方式提醒廣大市民,在全市開展的“文明交通進校園”宣傳活動中,交警給中小學師生示范佩戴頭盔,在幼兒園由孩子給家長親手戴上頭盔,將帶子扣好,讓師生、家長和幼兒明白駕乘電動車戴頭盔的重要性。
“在我身邊,越來越多的親友贊同應該戴頭盔。”市民陳先生列舉了戴著頭盔騎行的種種好處,“在夏天可以防止紫外線直射臉部,特別是愛美的女性朋友;在冬天可以減少冷風刺骨,防止細沙入眼;在雨天拉下面罩,可以擋雨遮風。而它最重要、最關鍵的作用,就是一旦發生事故時,可以保護你的頭部,減輕頭部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