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記者24日從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獲悉,《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將于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規定,外賣商家應當在經營者信息頁面的顯著位置以視頻形式實時公開食品加工制作現場,并使用封簽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
據悉,外賣商家不安裝“陽光廚房”或配送的食品不使用“外賣封簽”,浙江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外賣商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同時,配送的食品若沒有使用“外賣封簽”,網約配送員有權拒絕配送,消費者有權拒絕簽收。
2021年12月,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對外發布《餐飲外賣封簽規范使用指引》和《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規范》,對外賣封簽的定義、功能、材質、標識均提出明確要求,對視頻覆蓋區域、視頻正常運行等作出明確規定。
為進一步推動“陽光廚房”的安裝和“外賣封簽”的正確使用,自2月17日起,浙江市場監管部門已在浙江全省范圍內開展網絡餐飲集中攻堅行動。
2月底前,浙江市場監管部門將督導外賣商家對照《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規范》《餐飲外賣封簽規范使用指引》進行自查自改,完成“陽光廚房”安裝和使用“外賣封簽”。
3月1日至3月底,浙江將統一開展“陽光廚房”“外賣封簽”專項執法行動,對不安裝“陽光廚房”和使用“外賣封簽”的外賣商家開展集中治理,對立案查處的外賣商家統一對外進行公示。
4月1日至4月底,該省將對外賣商家“陽光廚房”建設和“外賣封簽”使用情況進行查漏補缺和“回頭看”,對存在違法行為的依法進行查處。
目前,浙江正積極投入第一階段網絡餐飲集中攻堅行動。如,溫州在登記窗口設置“浙江外賣在線通辦專窗”,推出特色導辦服務制;湖州自主研發“湖州陽光廚房受理平臺”微信小程序,關鍵數據貫通“浙江外賣在線”,通過一鍵掃碼即可以隨時隨地實現商戶、網絡運營商、外賣平臺、監管部門的信息互動調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