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記 者 朱國操 通訊員 李西霞 鄧玉會) 昨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該中心目前已全面啟動2016年度低收入困難家庭公積金貸款貼息工作,符合貼息條件的借款人可攜帶相關資料到公積金各分中心服務大廳申請,申請截止日期為6月30日。
為了進一步凸顯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支持我市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困難,減輕困難家庭的住房消費負擔,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2013年以來,連續開展低收入困難家庭公積金貸款貼息工作。據統計,目前,該中心已累計為81戶家庭提供貸款貼息30.8萬元,且貼息規模正在逐年擴大。
據了解,貸款貼息按照先還后貼、年度審核、動態管理的原則,每年二季度集中受理上一年度的貼息申請,三季度經審批通過后統一發放上一年度貼息資金。貸款貼息對象為在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公積金貸款,且尚未還清貸款本息并符合下列條件的借款人:借款人家庭經民政局上年度認定享受連云港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經總工會上年度認定為特困職工;借款人貸款購買房屋屬144平方米以內(含)普通自住住房;借款人在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期間,未發生連續逾期3期或累計逾期6期以上的行為。
貸款貼息額度按該筆貸款在上一年度實際已支付的貸款利息的一定比例計算,且單筆貸款的貼息額度每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貸款貼息業務需經過申請受理、中心初審、聯合審查、社會公示、發放貼息資金五個程序。對審核通過的貼息申請人,中心將貼息資金直接劃入住房公積金借款人還款銀行儲蓄卡或儲蓄存折賬戶內。
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可在6月30日前前往公積金各分中心申請辦理,同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借款人本人或代辦人現場簽名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申請表》(一式兩份);縣(區)民政部門發的《連云港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經市總工會、縣工會核發的《特困職工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借款人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或戶口本(原件、復印件各1份);屬代辦的,需提供借款人和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有效銀行借記卡(原則上為貼息對象的貸款還款銀行卡),戶名必須與借款人一致(原件、復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