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慧 通訊員 楊宗峰) 19日上午,市人社局召開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新聞發布會,按照2018年養老金調整方案,從今年1月起上調退休人員養老金,本月底前調整到位。據統計,我市涉及企業退休人員21.55萬人,其中市區12.7萬人。
今年我市將繼續按照完全統一的辦法同步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本次調整是企業退休人員第十四次連調,也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三次和企業退休人員同步統籌調整退休金。本次養老金調整對象為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調整起始時間為今年1月1日。
具體調整為:普調包括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養老金掛鉤三部分,其中:定額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4元;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按照本人繳費年限長短進行分段掛鉤,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7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與養老金掛鉤部分,按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6%增加。
對高齡人員傾斜,具體增發辦法是:2017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三個年齡段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據了解,此次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統一要求進行調整,對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2014年10月1日)前已經退休的人員,采用和企業退休人員相同的辦法進行調整;對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后(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新退休人員,全省統一按本人預發養老金的4%進行預調。
另外,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于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從2018年7月1日起,參照本次調整方案的相關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