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者 李慧 通訊員 楊青 王輝) 11月4日,是《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按照《征求意見稿》及新修訂的個稅法,港城市民在今后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時,除“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稅改前,個人所得稅法,工資、薪金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為3500元/月。2018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執行個人所得稅改革過渡期政策,即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新個稅將上述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月。
市稅務部門工作人員告訴筆者,10月1日起,不但“起征點”提高給個人帶來減稅,低檔稅率的擴圍也帶給中低收入人群直觀的減稅效果。新個稅法擴大了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新的稅率表也充分體現了這次個稅改革的全面性。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縮小25%稅率的級距,廣大工薪階層納稅人實現不同程度減稅,其中月收入在兩萬以下的納稅人稅負可降低50%以上。
根據《征求意見稿》,今后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根據公式:月度總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應納稅所得額。個人理論每月最高專項扣除總額高達9600元。除大病醫療附加扣除和其他極其特殊情況外,在港城普通工薪階層一般符合四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可享受最高扣除額度:1000元(子女教育)+400元(繼續教育)+1000元(房貸或租房)+2000元(養老),總計4400元。
舉例:王先生為獨生子女,在職研究生在讀,在本市有首套房房貸,孩子在讀幼兒園,父母已滿60歲。扣除五險一金后,他的月工資約為9400元。明年1月起,他每月可享受子女教育1000元、住房貸款1000元、繼續教育400元、贍養老人2000元四項專項附加扣除,共計扣除4400元。如此算來,王先生每月應納稅所得額為9400元(月收入)-5000元(起征點)-4400元(專項附加扣除)=0元,即“零個稅”。